某店员拿了老板的700元钱,老板威胁不给3万元,就报案,或者向外散播,现在早已给老板账户1万元了,老板说道只剩的钱可以分期给她,有电话录音,老板能不能够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报案时必须什么证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以下全称《说明》)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数额确认标准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极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尤其极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联合研究确认本地区继续执行的明确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说明》第二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说明第一条规定的百分之五十确认: (一)曾因敲诈勒索接受刑事惩处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接受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失去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即将实行纵火、发生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蓄意杀人、杀害等相当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类似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说明》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备本说明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超过本说明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极大”、“数额尤其极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确认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相当严重情节”、“其他尤其相当严重情节”。
简而言之,一般来说敲诈勒索罪的证据主要有主客观两部分。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不是为了要账或其他目的,就是想要把你的钱变成己有。客观上实行了要胁、威胁。
敲诈勒索罪判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管制;数额极大或者有其他相当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敲诈勒索罪的立案证据 只要归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证据,皆可以作为证明敲诈勒索罪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反驳;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需经过求证有误,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本文来源:澳门广东会贵宾厅-www.xgmw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