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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五一单项选择训练题

本文摘要:司法考试革新后客观题分两个批次考试,试卷由原来的三卷改为两卷,凭据历年试题内容可知民刑法考点依然是占比最大的,行政、刑诉、民诉次之,三王法、理论法、商经法被称之为小法,但也是背多分科目,本期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民法》的单项选择题。快来测一测吧!一、单项选择题1、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条约,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置价值不凌驾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怙恃知道后,明确表现阻挡。 关于委托条约和署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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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革新后客观题分两个批次考试,试卷由原来的三卷改为两卷,凭据历年试题内容可知民刑法考点依然是占比最大的,行政、刑诉、民诉次之,三王法、理论法、商经法被称之为小法,但也是背多分科目,本期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民法》的单项选择题。快来测一测吧!一、单项选择题1、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条约,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置价值不凌驾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怙恃知道后,明确表现阻挡。

关于委托条约和署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三/4)A.均无效,因陈某的怙恃拒绝追认B.均有效,因委托条约仅需简朴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怙恃是否追认并不重要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怙恃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条约的效力D.委托条约因陈某的怙恃不追认而无效,但署理权授予是单方执法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一、单项选择题谜底1.【考点】授权行为;委托条约【谜底】D剖析:《民法总则》第十九条划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执法行为由其法定署理人署理或者经其法定署理人同意、追认,可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赢利益的民事执法行为或者与其年事、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执法行为”。本题中,虽然陈某是一个网络奇才,但并不能代表陈某的认知水平足以完成金额为50万元的商事生意业务运动。陈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委托条约应当经由其法定署理人的追认。

因此,该委托条约未经其法定署理人的追认不生效。A、B两项错误,不妥选。

该委托条约需要经由陈某法定署理人的追认。纵然是陈某的真实意思表现,因为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若其法定署理人拒绝追认,条约也不生效。C项错误,不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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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权的授予属于单方执法行为,署理的结果归属被署理人而不归属署理人,不会对限制行为能力人陈某组成损害。因此,不需要其法定署理人追认。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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